无痛引产是指妊娠16~24周,无终止妊娠禁忌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。
什么情况需要引产?
1.患有慢性肾炎的孕妇
有些患者根本就不应该怀孕,怀孕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,加重各种症状,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这种情况要尽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2、宫内死胎
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胎儿死在子宫内,应立即引产消除死胎,以保证孕妇的生命。
3.重度妊娠中毒的孕妇
这种疾病发生在妊娠中期和晚期。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血压升高,头痛,头晕,呕吐,下肢水肿,小蛋白排泄。经过治疗,病情没有好转。如妊娠继续时易发生惊厥,或胎盘、子宫壁早期剥离,引起子宫大出血、胎儿缺氧等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的情况下,要引产。
4、胎儿畸形无法存活。
如果通过超声波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无法存活,也需要立即引产。
5.羊水过多的孕妇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上升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导致心悸、气短、平卧困难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果经医生诊断为羊水过多引起孕妇恶性反应和胎儿畸形,需要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6.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
患有这些疾病的孕妇,因为身体虚弱,精力不足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和胎儿都不好,所以要考虑引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