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确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将“”合法化,但这并不代表一种趋势。“如果我们要对此立法,应当进行细致深入的调查,尤其是要做实证调研,对‘妈妈’、不孕不育夫妇群体展开调研。国外一些地方的‘合法化’,也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,绝非人人都能寻求!
卫生部《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员行为准则》规定,禁止实施技术。
之重,如何承受?
A反对者:
“操作的医院应受谴责”
陈女士有一个活泼的女儿,一个通过正当渠道领养的女儿。
她是不孕不育患者,但明确反对“”。她的看法在反对者中颇具代表性。
“对于选择还是领养,我是有着真实感受的。”陈女士做过5次试管婴儿手术但都失败了,医生认为她怀孕
的几率已经微乎其微了,她表示自己完全能理解那些选择的夫妇,“经历过那么多次失败,这种感受是那些正常受孕的夫妇无法感受到的。因为自己身体方面的原因无法生儿育女,为了不给丈夫留遗憾,要么就离婚,要么就想法子找人。”陈女士说,“从这个角度看,‘产业’完全有其存在的价值。”还不仅仅是市场需求决定了“产业”的存在,而是一种传统的婚姻观、生育观在主导着不孕不育夫妇的行为。
“我做过很多次‘试管’,知道医院的正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——如果不是医院明知故犯,是不可能出现由‘妈妈’来接受胚胎移植手术的。”陈女士表示她不能理解的是那些与“中介”合作的“医院”,“每次检查、打针还有手术,都要求患者带身份证和病历册去现场,医生护士要仔细检查核对——医院操作‘’肯定是违法的。”她表示,“产业”之所以能够存在,应受到谴责的是那些与“中介”合作的医院或医护人员,明知违法,却仍以操作“”来牟取私利,“不阳光的地方,应该就在医院的操作层面!”
陈女士说她十分感谢自己的丈夫,正是有了他的支持,才有了现在幸福的家庭。“当时为了领养孩子,我离开深圳差不多一年,对外宣称是去养胎安胎了,连他的父母都不知情。”她建议那些同样承受着不孕不育痛苦的夫妇们放松心态,改变“血缘至上”的老观念,在合法的范围内谋求家庭完整、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