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和新冠肺炎患者同搭一个交通工具,应该采取如下措施:
1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汇报登记,社区会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卫健局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。
2、暂时不要外出,自行居家封闭隔离,从和患者接触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,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,观察期间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。
3、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呼吸急促或腹泻等症状,要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就医途中应注意全程佩戴口罩,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4、观察期满未发病者可恢复正常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。
2024-1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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